一、政策内容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所需材料
《淮安市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创业主体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申报或缴税资料;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或申报就业资料;经办机构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途径
县区人社基层平台现场办理或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四、政策咨询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0517—83612169